新都新闻: 市民称身份证挂失两年仍被冒用 如何防范弥补?(4)

发布时间:2017-07-07 07:3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市民称身份证挂失两年仍被冒用 如何防范弥补?(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刘畅认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依靠公安机关对身份证进行技术升级,让其具有更强的防伪、防盗功能,比如使挂失后的身份证像挂失银行卡一样,不...

刘畅认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依靠公安机关对身份证进行技术升级,让其具有更强的防伪、防盗功能,比如使挂失后的身份证像挂失银行卡一样,不能再使用,或在读取挂失身份证信息时通过多部门信息联网系统显示已注销,给相关部门以提醒,从根本上截断身份证买卖市场的利益链条。

专家还建议,应加大对冒用身份证者的打击力度,形成威慑。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表示,这个惩处相对于违法带来的利益来讲仍然太轻,很难起到应有的威慑力,应加大惩罚力度。如果以冒用身份证为手段进行诈骗、盗窃等刑事犯罪的,可以追究冒用者刑事责任。

事实上,通过技术手段过滤虚假证件的相关工作,我省正展开探索。

省工商局副局长孙强介绍,6月27日,以公安人口基础信息库、省住建厅信息平台、省工商“智慧工商”一体化平台等多部门平台为支撑的我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该系统的最大亮点,就是构建了公安护航身份认证、住建定位经营场所、工商归集登记信息、档案留痕登记全程的互联互通格局。”孙强说,通过与公安人口基础信息库联网,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以“人脸信息比对”为核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认证机制,有效避免身份证被他人冒用骗取登记等现象;与住建部门信息平台联网,建立全国首创“工商—住建”住所(经营场所)联网核查机制,实现无介质电子签名,且不可更改、不可抵赖;对各环节产生的数据及操作过程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可查询,“最终将有效解决身份认证、电子签名、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电子档案等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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