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拟扩大禁燃区范围 将覆盖新都全域

发布时间:2017-11-25 01:3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拟扩大禁燃区范围 将覆盖新都全域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煤炭制品例如蜂窝煤将禁止燃烧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成都市政府网站公开了《成都...

 成都拟扩大禁燃区范围 将覆盖新都全域

煤炭制品例如蜂窝煤将禁止燃烧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成都市政府网站公开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通告》,成都拟将调整扩大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范围内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等,都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用。

禁燃范围

成都中心城区禁燃区范围调整扩大,范围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高新区(西区和南区)全域以及龙泉驿、青白江等部分地区。

禁燃燃料

哪些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根据《通告》,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包括4种:第一是煤炭及其制品,包括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原煤、散煤、煤矸石等常规燃料;第二是石油焦、油页岩、煤焦油等;第三是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第四是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根据《通告》,该《通告》自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将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也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而在《通告》实施前已建成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拆除,或改用天然气(管道、压缩、液化)、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黄杨敏

标签:禁燃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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