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再对“奇葩证明”开刀 这12项证明保留

发布时间:2018-01-10 03:4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再对“奇葩证明”开刀 这12项证明保留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结婚70年,还得证明老两口是夫妻,证明结婚前是未婚;河南男子为了证明我是我,京豫间奔波7趟这样的奇葩证明,大...

 成都再对“奇葩证明”开刀 这12项证明保留

结婚70年,还得证明“老两口是夫妻”,证明“结婚前是未婚”;河南男子为了证明“我是我”,京豫间奔波7趟……这样的“奇葩”证明,大家可能还记忆犹新。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第180次市政府常务会上获得一个好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成都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报请审定《成都市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经过调整和规范,成都市行政机关证明事项拟保留12项!

《送审稿》特别强调,证明事项原则上“只减不增”。对未列入清单内的证明事项,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提供”。

 成都再对“奇葩证明”开刀 这12项证明保留

梳理

现有证明事项8043项

成都市审改办介绍,在2017年5月1日公布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在2017年6月27日,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材料实施方案》(成办函〔2017]104号),要求对市、县、乡三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事过程中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开展进一步清理规范,并形成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向社会公布。

本次清理,采取“单位自查+逐条会审”的方式,各区(市)县、市级部门(单位)共梳理出证明事项8043项,其中,市级部门(单位)1415项、区级部门(单位)5056项、乡镇(街道)1572项。

改革

拟保留行政机关证明事项12项

针对市级部门(单位)、区(市)县梳理出的证明事项,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政务中心按照“六个一律取消”要求,剔除非证明事项,合并同类事项,规范事项名称,并分别与市、县、乡三级行政机关以及公共服务机构进行逐一会审,逐条提出保留、取消和调整意见,将三级拟保留的行政机关证明事项进行整合,采取“一张清单全覆盖”的方式制定统一的一张清单。经征求各区(市)县及80余家市级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保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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