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再对“奇葩证明”开刀 这12项证明保留(2)

发布时间:2018-01-10 03:4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再对“奇葩证明”开刀 这12项证明保留(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所谓的六个一律取消的原则,是指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凡是能通过网络...

所谓的“六个一律取消”的原则,是指“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凡是能够通过相关部门制发的批文来证明的,凡是能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获取有关信息的”,一律取消证明材料。

《保留清单》拟保留成都市行政机关证明事项共计12项,包括: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门(楼)牌号变更证明、未取得整车出厂合格证证明、收入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经济困难证明。

记者梳理发现,主要涉及公安机关9项(其中:《公安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明确8项,《成都市公安局门(楼)牌管理工作规范》明确1项),行政执法部门1项,乡镇(街道办事处)3项。

 成都再对“奇葩证明”开刀 这12项证明保留

如 /何 /执 /行?

12项以外的证明事项

不得要求群众再提供

“公布《成都市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规范管理行为,落实‘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送审稿》要求,证明事项原则上只减不增,由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对未列入清单内的证明事项,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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