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5套电子眼今起抓拍乱用远光灯 违者罚100元记1分(2)

发布时间:2018-02-22 12:0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5套电子眼今起抓拍乱用远光灯 违者罚100元记1分(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从2月7日开始,电子眼会对乱用远光灯进行抓拍,是否意味着在城区驾驶员不能使用远光灯呢?对此,市交管局民警杨小勇提醒,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

从2月7日开始,电子眼会对乱用远光灯进行抓拍,是否意味着在城区驾驶员不能使用远光灯呢?对此,市交管局民警杨小勇提醒,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城区不能使用远光灯,《道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该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等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对此,杨小勇说,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非常重要,安全距离等于道路限速乘以一米,举个例子,如果道路限速为60千米/小时,那么前车与后车的安全距离就该为60米,如果不能保持这个安全距离,就不能使用远光灯,电子眼也会进行抓拍。



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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