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600万买的精装房:漏水8次 主卧还返潮(3)

发布时间:2018-04-26 22:2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600万买的精装房:漏水8次 主卧还返潮(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他表示,水管属于房屋内部结构,一再漏水、并出现返潮,就说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没有达到居住条件。开发商有维修义务,其维修必然...

他表示,水管属于房屋内部结构,一再漏水、并出现返潮,就说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没有达到居住条件。开发商有维修义务,其维修必然会造成业主的损失。因维修有灰尘产生的清洁费用属于业主的直接损失,应该由开发商赔付。

他提醒业主在索赔时,应出示票据,由清洁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写明费用、服务内容,以证明家具等清洁保养费用的产生,是由维修造成的。至于程女士担心的保修期即将到期的问题,他认为,如果交付的房屋本身质量有问题,即使超过保修期,由于其不符合约定,也应当提供质量保障,并承担维修费用和材料费;而且维修过的地方,由于房屋质量本身引起的,应该待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再算两年保修期。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漏水不是概率问题,而是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交付使用的房屋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等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房屋空置损失费、交通费、租金等其他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故本案中房屋维修后所产生的清洁费依法应由开发商承担。

此外,关于防水渗漏的问题,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若过了保修期,再次发生漏水,则应根据具体漏水原因来确责赔损。



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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