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二)(4)

发布时间:2018-06-06 20:2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二)(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答:不能。因为王某不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虽然王某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但其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不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答:不能。因为王某不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虽然王某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但其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不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21、谢某为武侯区户籍,入户未满24个月,在武侯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其家庭名下无房,谢某可以在哪些限购区域购房?

答:谢某可以在除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以外的区域购房。因为谢某具有武侯区户籍,虽入户未满24个月但在武侯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具备上述区域购房资格。

22、刘某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入户已满24个月,在锦江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已满24个月,其家庭名下无房,刘某可以在哪些限购区域购房?

答:刘某可以在除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外的区域购房。

23、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其家庭名下无房,先在金牛区工作,然后又因工作变动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

(1)如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且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12个月,张某能否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答:因为张某户籍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具备金牛区购房资格,所以张某能在金牛区购房。

虽然张某购房时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但不具有该区域户籍,须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才能购房,所以张某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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