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新闻:新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6)

发布时间:2018-03-28 01:3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新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6)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制度,重大事项均经党组会集体决策,决策过程中主要负责同志均最后表态。 (...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制度,重大事项均经党组会集体决策,决策过程中主要负责同志均最后表态。

(六)关于执行党的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一般财务费用报销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的整改。加强对人员教育管理,不断增强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对附件不齐、未附报销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工程支付无支撑依据,报账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整改。关于个别工程支付无支撑依据、报账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已补充了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监督材料、请款单、会议纪要等材料。同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账流程,并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对附件不齐、未附报销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公务卡使用率低的整改。已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办理公务卡,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消费的需在报销单上写明原因,消费前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同意。

现金日记账出纳现金金额较大,现金支付超1000元情况较多的整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第七条规定,1000元以上的支出不使用现金,避免违规问题再次出现。

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的整改。已将办公座椅等相关固定资产入账,并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将全部固定资产列入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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