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新闻: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

发布时间:2017-10-09 19: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今年3月17日,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委书记陈瑾郑重地在区监委报送的对涉嫌贪污的余某进行调查的《立案审批表》上签下自己姓名,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第一例留置措施...

   今年3月17日,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委书记陈瑾郑重地在区监委报送的对涉嫌贪污的余某进行调查的《立案审批表》上签下自己姓名,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第一例留置措施启动实施。


  2016年11月,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拉开帷幕。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正在逐渐成形,将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逐步构筑起“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此后,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地推进——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7年1月18日,山西率先成立全国第一个省级监察委;


  2017年4月27日,随着浙江湖州选举产生市监察委主任,北京、山西、浙江三试点省份各级监察委全部成立;


  2017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监察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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