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新闻: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3)

发布时间:2017-10-09 19: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针对这些情况,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监察体制改革立足问题导向,主要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等三方面...

  针对这些情况,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监察体制改革立足问题导向,主要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等三方面的问题。


  以杭州市上城区启动的全国第一例监察留置措施的对象余某为例,他并非党员,且级别较低。但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启动后,像余某这样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均将受到严格的监督。试点地区对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地方,或者对不适用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其核心是监督一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同时,试点地区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在转隶过程中采取“边转边融”的方式,着重加强业务交流与培养,从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伊始,便从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三个部门分批次抽调部分人员到区纪委相关部室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和人员融合。


  此外,各试点地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杜绝党员判刑前未作党纪处理、带着党籍进监狱服刑等现象,同时实现纪律与法律的有机衔接,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地体现出来。山西省委副书记黄晓薇介绍,山西省委政法委将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法、检、公、司各部门,经过大量调研、论证,紧密对接省监委出台的“4个一”制度体系,形成了省委政法委“工作意见”为统领,法、检、公、司“衔接办法”为主体,共10个试行文件组成的“1+4”制度体系。


  积极稳妥推进试点,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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