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新闻:从三个角度理解认识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5-31 23:2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从三个角度理解认识监察法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保障监察权的规范有效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摘要: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保障监察权的规范有效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保障监察权的规范有效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创新,监察法在立法理念、内容形式、主体对象、权利义务、监察权限等多方面都是全新创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与此同时,因其“全新”的特征,我们在学习理解时可能产生一些模糊甚至错误认识。笔者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解决理论困惑和破解实践难题的有力武器。学习贯彻监察法,就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打破“西方法学理论才是标尺”的思维定势,以更宏大的全局视野和更长远的历史眼光来看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识解读监察法,准确把握其内在合理性与制度价值,为严格遵守和执行监察法筑牢思想根基。

坚持唯物史观——

创制监察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的阶级立场始终清晰明确,即做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做工人阶级、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依据马克思主义揭示的“法是服务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一本质特征,作为中国的唯一执政党,我们党制定一切政策、开展法律创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将代表的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反映出来,体现人民意愿,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励精图治,艰苦奋斗,推动社会生产力发生巨大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国家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党的执政根基越来越牢固,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问题,也是党执政的最大隐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人民对腐败的反对与痛恨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政治勇气,将人民对公职人员权力严格监督及对腐败行为严肃惩处的期待转化为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将人民在改革实践中创造的对公共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经验、做法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和制度规范,把人民的共同意志以法的形式集中反映出来,这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践行人民立场的具体表现,也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走出思维误区——

监察法符合科学的法律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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