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新闻:强化对长期在同一单位任“一把手”的监督(2)

发布时间:2020-05-23 22:3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强化对长期在同一单位任“一把手”的监督(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强化对长期在同一单位任一把手的监督,要注重监督的有效性,尤其要推动用好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这个有力监督手段。那些长期担任同一单位一把...

强化对长期在同一单位任“一把手”的监督,要注重监督的有效性,尤其要推动用好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这个有力监督手段。那些长期担任同一单位“一把手”的腐败案例,最后酿成的严重问题,都是平时的小问题积累而成,也都在日常工作和干部群众中有所反映。对下级“一把手”来说,上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因此,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应当平时就多过问、多提醒,不要被动等着问题线索找上门,而是主动多谈心谈话,了解其日常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的意见建议。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严肃认真处置,及时咬耳扯袖,让下级“一把手” 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强化对长期在同一单位任“一把手”的监督,还要推动落实好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等制度,防止形成以“一把手”为中心的关系网、利益链。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其中,“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是交流的主要对象。条例还明确,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贯彻干部任期制,开展好轮岗交流,调整长期未交流的干部,加强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主要负责人定期轮岗工作,培养锻炼人才、激发干部活力的同时,避免权力固化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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