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闻:都江堰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七)

发布时间:2017-08-22 18: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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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达到查处一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作用,持续强化震慑效应。

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达到查处一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作用,持续强化震慑效应。

本期通报案例如下:

案例1:石羊镇广益社区原主任徐昌洪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15年6月17日,时任广益社区主任徐昌洪在本社区集体资产租期未满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处置社区集体资产,提前三年半与承租方签订扫帚厂续租长期合同,且签订续租合同租金不变。徐昌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2:石羊镇义和社区主任胡家伟违反财经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问题。2012年5月,义和社区主任胡家伟在对该社区农网升级改造所涉村民电杆基坑等青苗损坏赔偿费发放过程中,将剩余补偿资金6350元由本人现金保管,未纳入村集体资金账户。胡家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3:胥家镇大林社区七组组长朱文全私设“小金库”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朱文全收取该小组区域内农家乐集体道路、沟渠租金、管理费等资金共计68020元,其安排专人以现金形式保管该笔资金,未纳入镇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目前该资金支付组级事务相关费用后剩余5521元,在该镇纪委监督下已存入集体专账。朱文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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