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闻:【活动展示】学习践行《监察法》 重整行装再出发(7)

发布时间:2018-03-27 13:0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活动展示】学习践行《监察法》 重整行装再出发(7)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监察法》的出台,将反腐工作上升到国家法治高度,将反腐范围扩大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彰显了国家深化反腐的决心和...

《监察法》的出台,将反腐工作上升到国家法治高度,将反腐范围扩大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彰显了国家深化反腐的决心和恒心。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由于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了监察范围,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首先,要学好用好《监察法》,一切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其次,要运用好法律赋予的监察权力,深入开展“微权力”治理,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增强获得感;最后,打铁必需自身硬,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继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提升道德品质修养,跟上新时代监察工作的步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作者:蒲阳镇纪委副书记 滕彩龙)

从行政监察法到监察法,监督对象扩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补上了行政监察范围的短板。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注意到监察法草案中规定的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察。

农村干部这个集体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监管,容易出现“小官大贪”的问题。近两年来,我镇违纪案件中多涉及村组干部,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与人民群众的最直接接触者,一旦出现腐败问题其后果是严重的。

无论官职的大小,都要做到慎独、慎微,越是小官越是直接接触老百姓,只有真正的抓好对基层行使公权人员监管工作才可以真正做到防微杜渐。

(作者:石羊镇纪委副书记 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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