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新闻:四川拟规定学校周边禁划食品摊贩运营区(4)

发布时间:2016-11-08 09:1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四川拟规定学校周边禁划食品摊贩运营区(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另外从城市治理的角度,《条例(草案)》还规定了食品摊贩在确定区域和时段运营、运营不得影响居民失常生存等内容。据悉,依据规定,在确定区域外...

另外从城市治理的角度,《条例(草案)》还规定了食品摊贩在确定区域和时段运营、运营不得影响居民失常生存等内容。据悉,依据规定,在确定区域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能依据群众须要,在不影响平安、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暂时确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运营。然而,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运营流动区域。

惩处:违法性质较为重大者五年内不得再从事食品消费运营工作

在《条例(草案)》中,我省也制订了较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姚义贤引见,对未遵守食品平安标准、不符合消费运营条件的违法性质较为重大的行为,《条例(草案)》参照《食品平安法》的规定,规定了登记备案证、注销卡的处罚,规定了食品消费运营者、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消费运营工作。

而未按规定备案和注销、消费运营、公示食品平安信息等违法性质较轻行为,姚义贤示意,《条例(草案)》表现教育先行、宽严相济的肉体,设定了违法行为的出发种类和幅度。《条例(草案)》规定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许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情节重大的,登记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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