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工夫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工夫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历。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履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职。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署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
2.待遇。
①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②聘用人员符合《简阳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可享用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四、纪律和监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后果公开,承受社会及无关部门的监视。对违犯规定、故弄玄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历,并对相干人员依照无关规定停止轻薄解决。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停止,维护应考工作的公正性、轻薄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视。
告发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察局)(028—27222026)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才办(028—2709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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