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在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这将对成都房地产市场、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哪些影响?
成都等城市为什么先行试点?
地方有意愿,租赁住房需求大
此次试点共有13个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
国土资源部利用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超大、特大城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中,按照地方自愿原则,部署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上述13个城市均是一、二线城市,租赁住房需求较大,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相对较强。
此前,成都郫都区成为国家首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县,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进行了很多成功探索。这些经验,可以供此次试点借鉴。
租售并举会来得更猛?
打破建设用地垄断,新“蓝海”有望形成
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选取成都等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现在,,又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势必带来租赁房源加量。供给增大,将如何影响房地产市场?
“为一些开发商转型开辟了新路。”成都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会长、成都金房集团董事长王晓白认为,一部分人租房、一部分人买房的格局形成,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租赁住房市场是“蓝海”,租赁概念的股票都在涨。
地产策划人李绍华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将进一步推动租售并举,打破国有建设用地长期垄断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格局,“相当于土地市场打开了‘闸门’,真正实现了‘两条腿’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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