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拆迁越来越难,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由村集体自行或者联合其他主体开发集体建设用地,成本、难度都要低得多。成都香木林置业营销总监陈光健认为,在国有建设用地基础上修建租赁性住房,成本会非常高,而回报又很低,新政正好解决这个矛盾。
对城镇化有何推动?
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城中村改造
2015年,郫县(今郫都区)开始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土地被盘活。截至今年6月,郫都区已完成30宗353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获得成交价款2.1亿元。
“入市是一锤子买卖,租赁则不同,土地还抓在自己手上。”郫都区战旗村支部书记高德敏说,在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过程中,曾希望由村集体开发一些乡村旅游项目,租给业主使用,但是因为产权问题存在争议,最后还是采取入市交易的方式。
“结合农村新业态,一些村社可以开发运营特色的地产项目,把闲置的土地利用起来,统一开发、统一管理,有助于推动乡村旅游项目走向高端,促进农民增收。”有专家认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随着城市的扩张,城中村等集体土地越来越多,如果这部分能进入租赁市场,将有利于城中村改造。
会变成小产权房入市吗?
是短期租赁,不得以租代售
市民还关心,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可暗度陈仓进入市场了?
业内人士指出,集体土地建租赁房与小产权房的差别在于,一个是短期租赁合同,一个是长期租赁合同。如果租房合同超过20年甚至30年,实际上就成了变相卖房,与小产权房无异。
因此,方案强调不得以租代售,明确规定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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