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新闻:人民调解:化纠纷 促稳定 为锦江注入“和谐力量”(2)

发布时间:2017-10-20 20:3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人民调解:化纠纷 促稳定 为锦江注入“和谐力量”(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据悉,自今年7月区劳动纠纷联调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区劳动纠纷联调中心已接受咨询百余人,受理调解劳动纠纷83件,结案82件,成功调解劳动纠纷并经法...

据悉,自今年7月区劳动纠纷联调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区劳动纠纷联调中心已接受咨询百余人,受理调解劳动纠纷83件,结案82件,成功调解劳动纠纷并经法院司法确认的有80件,涉及金额101万余元,已自动履行到期金额68.9812万元。合力化解劳动纠纷,区劳动纠纷联调中心使劳动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对预防劳动纠纷矛盾的激化起到了积极作用,构建了和谐文明的社会关系。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行业专业性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在区司法局的支持下,区劳动纠纷联调中心专门成立了锦江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配备了2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调解能力强的退休法官为调解员,按照“机构上依法组建、服务上便民利民、工作上循序渐进、理念上开拓创新”的工作原则,让调委会的工作既务求实效又能体现特色。

 

调处网络全覆盖
调处工作全落实

 

笔者从区司法局获悉,我区现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4个,有人民调解员507人。近年来,区司法局围绕“平安锦江”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四项措施规范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据悉,我区通过建立无缝衔接的区司法局牵头、街道司法所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居民院落人民调解员实施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实现调处网络全覆盖。依托矛盾纠纷“三三制”(指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根据调解具体情况可由人民调解小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调处三次的人民调解制度)在院落由人民调解员在家长里短中排查矛盾纠纷,发挥置身于群众中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纠纷引导到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若仍然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再由街道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经街道主持调解未果的,由司法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从人民调解专家库抽取相关调解专家进行调处,着力做到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社区,复杂重大案件联合调处,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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