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新闻:人民调解:化纠纷 促稳定 为锦江注入“和谐力量”(3)

发布时间:2017-10-20 20:3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人民调解:化纠纷 促稳定 为锦江注入“和谐力量”(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为实现调处工作全落实,区司法局建立了重点纠纷排查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

为实现调处工作全落实,区司法局建立了重点纠纷排查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迅速反应,及时处置;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
 

同时,建立了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用法律弄清是非,用道德化解纠纷,用真情融化矛盾,捕捉社情民意优势,因势利导,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此外,区司法局还建立了个案风险评估、研判机制,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日报告制度,重点排查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隐患。每年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1000余件,极大地维护了辖区稳定。

 

加强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巩固、规范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上,我区深入推进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早在2012年,我区就成立了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切实加强“诉非对接”,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每年调解纠纷400余件,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2015年2月,我区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调处一站式平台,每年调解交通事故案件600余件,减少了诉累,得到群众的好评。今年7月,我区成立了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行政参与、社会联动、多元并举”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该举措不仅妥善、快速解决了劳动纠纷案件,提高了劳动纠纷的处理效率,使劳动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还从源头上化解了社会矛盾,对预防劳动纠纷矛盾的激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构建了和谐文明的社会关系。
 人民调解已经成为基层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主要方式,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好比社会的“免疫系统”。笔者从区司法局获悉,我区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左右,基本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极大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锦江”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相比,更加方便、快捷、灵活、经济,调解组织延伸到村、社区等社会最基层,一旦发生纠纷,争执方随时随地都能找到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能马上开展调解工作,能第一时间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过程是非强制性的,“进”可以由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具有法律效力,“退”则可以选择诉讼、仲裁等其他方式解决。而且调解是不收取任何费用,非常经济。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调解解决问题,而且越来越多90后年轻群体认识到调解的作用,学会用调解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笔者。
 (李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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