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新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12)

发布时间:2017-11-06 17:2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1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归纳提炼各具特色的制度规范。在实践基础上,试点地区认真梳理总结有效做法和管用实招,探索建立了监察权有效运行的操作规程。北京市研究制定36项...

归纳提炼各具特色的制度规范。在实践基础上,试点地区认真梳理总结有效做法和管用实招,探索建立了监察权有效运行的操作规程。北京市研究制定36项制度,构建了以试点实施方案为核心,涵盖组织决策、执纪执法、纪法衔接、监督制约4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山西省制定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以及以省委政法委统筹支持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为牵引、公检法司各单位工作办法为主体的“1+4”制度体系。浙江省初步建立起一套涵盖监督、调查、处置各个方面、具有监委特点的“监言监语”制度框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高校、国有企业和农村社区点多面广,监督力量仍然薄弱;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属地管辖和分级管辖在监督范围上存在交叉,少数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权尚不明确;一些地区对推进改革的方法论理解不透彻,在监察范围上过于求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党纪、法律水平不足,把握政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在深化试点、推开改革、完善立法过程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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