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新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2)

发布时间:2017-11-06 17:2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试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6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试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6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改革和试点方案,对改革作出顶层设计,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7·26”重要讲话中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改革试点进展情况,2017年6月23日在视察山西时指出,“你们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运用好这一改革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改革及试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坚定了信心决心。

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王岐山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6次研究改革方案、10次研究部署试点工作,赴3省(市)调研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通过试点工作的决定,为试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中央组织部研究提出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干部管理体制和任免审批程序。中央政法委加强协调,统筹司法执法机关积极配合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细致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和线索移交,确保工作有机衔接。中央编办对试点地区涉改单位人员编制机构转隶进行具体指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齐心协力把党中央要求落到实处。

试点省(市)党委多次召开全委会、常委会和试点工作小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施工队”作用,积极坚定、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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