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我区开展了多项活动,通过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倡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品质消费、健康消费,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消费市场环境改善。据悉,今年“3.15”,我区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386件,为消费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20万元;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等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53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消费维权法规宣传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区开展多项活动,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倡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品质消费、健康消费,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消费市场环境改善。 据了解,“3.15”期间,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大型商场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拉横幅、发放资料、接受咨询等各种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800余人次。积极营造声势,大力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消费的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引导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 ,消费者优先”理念,达到良好的宣传服务效果。
近日,我区在“居然之家”开展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在锦江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最近在网络上购买了一个按摩椅,收到的商品却跟宣传广告不一致,联系商家退货时却发现卖家不承担邮费,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市民刘先生表示,买家因为不想出邮费的原因经常会选择不退货,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代庆向前来咨询的刘先生解释,现在网络上很多商家都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服务,这个服务确实需要买家来承担退换货的邮费,但是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职能部门也鼓励和提倡商家承担运费,扩大自己的义务,来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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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合围之势形成时,黑恶势力必然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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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孕育了我们的家园,因此我们一定要保护好河道。”近日,一群“小河长”来到通慧社区外的沙河旁,开展巡河活动。 活动中,30余名辖区青少年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沙河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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