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新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系列解读第三期(5)

发布时间:2020-03-15 02:0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系列解读第三期(5)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答: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前提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运行要法治化、规范化。《规则》通过明权定责、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强化对处理检举控...

答: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前提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运行要法治化、规范化。《规则》通过明权定责、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强化对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规范检举控告受理程序。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分级负责、分工处理,建立健全对检举控告件的内部移送、向上报送、向下转送工作机制。

二是对检举控告加强筛选和研判。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经过筛选,对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移送本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要求监督检查部门不得随意处置检举控告,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属于受理范围的在综合分析、适当了解、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分类处置;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经报批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

三是强化内部制约和监督。规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定期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处理结果,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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