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2016成都正风反腐综述之三: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17-04-25 13:0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2016成都正风反腐综述之三: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抓早抓小,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2744人,同比增长...

摘要: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抓早抓小,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2744人,同比增长13.9%,占处分总人数84.6%。

(原标题: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成都2016年正风反腐综述之三)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5318人(次),同比增长6.9%;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2744人,同比增长13.9%,占处分总人数84.6%;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837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52人。

回眸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针对少数胆大妄为、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着力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上下功夫,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44件、处分3244人,同比分别增长20.06%、20.24%,其中立案审查市管干部33人、县处级干部175人。

抓早抓小 避免小错积成大过

“陈季志(化名)同志,入党誓词里说得很清楚,成为党员,就必须严守党的纪律。今天由我代表组织对你谈话,主要是针对群众来信反映你存在的问题……”2016年12月,有群众反映陈季志在担任大邑县某局副局长期间,与企业老板“走得太近”,经常一起吃喝。大邑县纪委经过调查后虽未发现陈季志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但仍决定按照《关于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的暂行办法》,对他进行提醒谈话,引导他正确处理好与企业主的“清”“亲”关系。

“招呼打在前面,党内监督体现在平时,从小抓起、从日常抓起,使每个党组织都在纪律的约束中,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看似不严重的小问题,实则存在大隐患。惩处不是最终目的。严管是最真诚的爱护,动辄则咎是最有效的挽救。因此,发现问题就要严格执纪,避免小错积成大过,避免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这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

及时规范

用制度建设推进“四种形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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