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2016成都正风反腐综述之三: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2)

发布时间:2017-04-25 13:0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2016成都正风反腐综述之三: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是处理好树木与森林关系的深化,为的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经常性的提醒监督...

“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是处理好“树木”与“森林”关系的深化,为的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经常性的提醒监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5318人(次),同比增长6.9%;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2744人,同比增长13.9%,占处分总人数84.6%;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837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52人。

谈话提醒、谈话函询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为规范“四种形态”的运用,提升谈话提醒和谈话函询的有效性、针对性,成都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市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谈话提醒和谈话函询的主体、范围、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谈话提醒和谈话函询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工作,对经谈话函询办结的问题线索,根据不同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抽查率不低于10%。抽查发现不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的,要求重新启动核查工作。2016年,市纪委查处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干部3人。

以案促防

以“知纪”推动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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