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圆桌对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创制之举(3)

发布时间:2018-03-20 14:2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圆桌对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创制之举(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应松年: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能不能探索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关乎党和...

应松年: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能不能探索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关乎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关乎我们能否跳出历史周期律。

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特别注重维护自身肌体的纯洁性,不断加强拒腐防变机制建设。早在1927年,中共五大就建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组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恢复行政监察体制,组建监察部。1987年7月1日,监察部正式对外办公。1993年1月,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经验基础上提出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一以贯之推进自我革命的勇气和使命担当。

张生: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早在秦朝开始就确立了监察御史制度,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独立于行政权的监察体系,监察范围覆盖财政、人事管理、司法、教育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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