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案例解读监察法】问题线索处置前应做足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7 00:4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案例解读监察法】问题线索处置前应做足准备工作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摘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已经半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监察法,是各级纪委监委的重要任务,是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结合半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法用法实践,通过“案例事例+分析点评”的方式,以案说法,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案例】

某市纪委监委信访部门认真办理收到的来信来访材料,及时将材料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收集汇总的问题线索,按照各监督检查部门联系管辖的区域范围,将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工作领域分别整理并研提意见报领导审批后,转交联系该区域的监督检查部门办理。

近期,监督检查部门先后收到了数件反映该市市管干部、某区副区长A某的材料,共涉及4条问题线索。监督检查部门遂对反映A某的4条问题线索提出了函询的处置意见。函询材料中,监督检查部门未对该4条问题线索的真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仅“原文摘录”后即发函请A某作出说明。

后A某在要求的时间内反馈了函询材料,表示问题(1)至问题(3)中所提的其帮助弟弟在任职区域内承揽工程、包庇弟弟恶意侵占合作方利益、其弟弟作为“白手套”大肆收受他人财物等内容不存在,其根本没有弟弟,只有一个妹妹,且其妹妹目前尚在读研究生,并未参加工作;问题(4)中所提的反映其某月某日到下属街道调研时公款吃喝、铺张浪费、造成恶劣影响等内容不实,其表示当日确实曾到某街道调研,但其是陪同该市某副市长去调研专项工作,随行的还有相关人员,调研结束后并未在街道食堂用餐,相关人员均可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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