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人社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

发布时间:2017-05-02 18: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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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5-02  作者: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2日电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全文如下。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 发挥全民医保在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中国中作用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

  (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要求,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强化个人缴费征缴。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各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个人缴费征缴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二、加快推进整合,促进公平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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