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联通混改绝非第一家。在A股市场上,像中国联通这样的国有股占比高、又属自然垄断的企业分布在很多板块,比如军工、铁路、烟草、电力、电网、航空等,中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一股独大,一直存在。这些企业中不少都需要混改。
混改,即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一直在探索国有企业改革。从行政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引进现代企业制度,一直在进行。资本市场一开始是为国企改革服务,现在仍然是。因为现在发现,有的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上市公司,虽有一些公众股,但本质上不能算是混合所有制,决策权、经营权、控制权,仍然高度集中在国有股东手上,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有形无实问题突出,经营效率低。
赵万一说,引进战略投资者、降低国有股的比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这也是经过多年探索找到的出路。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但过去几年进展不顺利,比如2015年股市出现异常波动等。但是,现在看来,混改是大方向。不混改,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上市公司,在本质上更像是国有独资企业,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根源上都与此有关。
增发规则合理但有缺陷
证监会的增发规则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最早发布于2007年,后于2011年8月、2017年2月先后进行两次修订。在这个最新版本中,对于定向增发的发行价规定:“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