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证人通过微信小程序远程作证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盗窃案,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亮点在于,作为证人的一位执勤民警,因为无法到庭,进行身份认证后,在庭审现场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了远程作证。
10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处获悉,该案是全国首例“证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作证”的案件。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微信小程序远程作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证人出庭难的问题,是一种司法便民措施,值得大范围推广。
现场
执勤民警远程连线“出庭”作证
10月17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首次进行“证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作证”。
根据指控,2017年4月30日18时许,廖某与蒋某和同伙在越秀区白云索道公交站,乘被害人曾某上车不备之机,共同盗走了曾某放在裤袋内的1部iPhone6S Plus手机。正当廖某等人携赃准备逃离现场时,便衣民警将他们逮个正着。
庭审过程中,廖某与蒋某一口咬定他们当时只有行窃的打算,但并没有“出手”。事发时,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出现故障,周边路段也无监控,需要参与抓捕的民警龚某出庭作证。
庭上,当审判长宣布传证人出庭后,民警龚某并未现身,取而代之的,是法庭的电视屏幕上出现证人的实时画面。两名被告人当庭确认出现在屏幕上的证人,即是抓捕他们的执勤民警,证人也对两位被告人进行了辨认。随后,法官询问证人:“你有亲眼看见他们偷手机吗?”民警龚某在实时画面中回答:“是的,我们就在他后面”,“他们上去的时候,我们就跟着冲上去了”。
细节
远程作证需“刷脸”校验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