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陨石之争”几度上演 天外飞石坠入法律“漏洞”(3)

发布时间:2017-10-31 10:0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陨石之争”几度上演 天外飞石坠入法律“漏洞”(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但在程啸看来,虽然不少国家将陨石定为无主物实行先占原则,但这并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等并未承认对无主物实行先占原则,因...

  但在程啸看来,虽然不少国家将陨石定为“无主物”实行“先占”原则,但这并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等并未承认对“无主物”实行先占原则,因此任何人不得依据先占而取得陨石的所有权,陨石的归属权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陨石归属立法不明确

  据媒体报道,我国陨石拥有量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位居世界前三,已成为陨石大国。但是,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立法对陨石的规定几乎处于真空地带,对其所有权的归属更是没有明确规定,这种立法的先天不足,造成了实践中我国陨石交易市场的混乱以及陨石资源的外流。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告诉记者,陨石是一种极具科学研究价值的天外来物,并且由于陨石数量稀少,且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随着投资者的不断增加,陨石的价格也逐年抬高。每当有陨石落地的消息传出,许多群众都会在当地进行“寻宝”或哄抢陨石,还有些较大的陨石遭到切割和损坏。

  2004年12月,我国甘肃榆中县发生了一场大规模“陨石雨”,这本可以为我国科研机构研究陨石样本提供好机会。但第二天,得到消息的民众从全国各地赶来,甚至有海外陨石搜寻爱好者也加入采集行列,导致不少陨石被运走贩卖,剩下的很多陨石也多有损伤,对相关部门进行科学研究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2005年4月,我国新疆阜康地区一块重达一吨多的橄榄铁陨石被偷运出境,被美国一名收藏者以2500万美元购得。

  “由于陨石所属并未在立法中明确出来,也没有相关部门专门管理,因此,将陨石私自占有并出售的行为并不少见。”杨杰指出,有人明目张胆地叫卖陨石,但大部分主要还是在“黑市”进行。

“陨石之争”几度上演 天外飞石坠入法律“漏洞”(3)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