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陨石之争”几度上演 天外飞石坠入法律“漏洞”(4)

发布时间:2017-10-31 10:0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陨石之争”几度上演 天外飞石坠入法律“漏洞”(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在杨杰看来,陨石交易市场极其混乱,不仅存在价格不透明、以假乱真现象,还滋生出虚假陨石鉴定、评估专家和机构,为牟取暴利,有些人夸大宣传陨石的价值...

  在杨杰看来,陨石交易市场极其混乱,不仅存在价格不透明、以假乱真现象,还滋生出虚假陨石鉴定、评估专家和机构,为牟取暴利,有些人夸大宣传陨石的价值,进行诈骗,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因此蒙受经济损失。

  曾经接触过几例骗子打着陨石售卖的幌子骗取受害人钱财案件的杨杰告诉记者:“民众对陨石的知识了解甚少,极易被不法分子蛊惑,甚至有些老人一辈子积蓄都被骗光。”

  “因此,不管是对肃清当前混乱的陨石交易市场,防止陨石资源的外流,还是从保护陨石的完整性、确保国家对陨石科研的最大化利用,我国都应当对陨石的所有权进行立法明确。”杨杰说。

  应明确陨石法律性质

  陨石,也称“陨星”,是地球以外脱离原有运行轨道的宇宙流星或尘碎块飞快散落到地球或其他行星表面的未燃尽的石质、铁质或是石铁混合的物质。

  “陨石之所以珍贵,主要在于其独特的科研价值。”杨杰认为,我国现行对陨石的规定在《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第七条中将陨石列为具有重大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地质遗迹,简单提到了陨石的法律地位问题。

  同时,杨杰指出,从物理化学角度而言,无论是石质陨石、铁质陨石或是石铁陨石,与地球其他岩石一样,都是由矿物质组成的。

  我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对矿产资源的定义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对此,杨立新指出,对照矿产资源的定义再综合陨石的性质,把陨石当成一种特殊矿产并无不当。

“陨石之争”几度上演 天外飞石坠入法律“漏洞”(4)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