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标准
■ 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9元
■ 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
两个例外
■ 一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 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何时开征,该缴多少?哪些人需要缴税?居民个人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要不要缴税?
昨日,市地税局就环保税改革相关热点问题做出解答。记者获悉,成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同时不再征收排污费。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未列入征税范围,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同时,今年12月1日起,四川将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征收范围
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
成都商报:为什么要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其立法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市地税局:环境保护税法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
成都商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市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成都商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市地税局: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保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立法未将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今后根据噪声污染监测水平的提高,待具备征税条件时,再考虑对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征税。
征收金额
“平均治理成本+系数调整”
成都商报:具体适用税额是如何确定的?
1 月1日,我国第一个专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现“绿色税制”的环境保护税,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征。同时,运行38年的排污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按照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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