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乐山一司机同一路段8个月内3次酒驾

发布时间:2017-12-13 13:4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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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12-13  作者:  来源:华西都市报  

  “再也不喝酒了,家里的酒都送人!”12月12日,备受关注的乐山“酒驾王”一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12月11日曾报道),在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曹某当庭表示了悔意。因8个月内3次酒驾被查获,乐山市市中区人曹某被法院一审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还有9天就是曹某55岁的生日,但这个生日只能在看守所里度过了。

  案件

  同一条路同一个人 8个月里3次酒驾

  11月23日下午2时许,乐山市郊乐(山)青(神)路,乐山市交警支队民警正在例行检查。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被拦下,男子浑身酒气,经现场测试,酒精含量为200㎎/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4.88㎎/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男子姓曹,1962年12月生,即将满55岁,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人。民警查询发现,曹某竟然是“老熟人”——今年以来,他已经3次因酒驾被查获,其中有两次是醉驾。而且,3次被查获均是在乐青路上,这是悦来乡通往乐山中心城区的主要干道。

  其中,第一次被查获是3月29日中午,曹某当天骑着一辆黑色无牌二轮摩托被交警挡获。经抽血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38mg/100ml,属于醉驾。第二次被查获是10月11日下午,曹某骑摩托车再次在乐青路被交警挡获,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酒驾。

  判决:

  犯危险驾驶罪 拘役6个月罚款1万元

  案件材料显示,3月29日第一次被查获后,曹某的驾照被吊销,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10月11日第二次被查获时,曹某处于取保候审期间,除酒驾外还属于无证驾驶。10月24日,曹某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曹某又于11月23日第三次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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