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乐山一司机同一路段8个月内3次酒驾(2)

发布时间:2017-12-13 13:4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乐山一司机同一路段8个月内3次酒驾(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因连续酒驾被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曹某于11月24日被刑拘,12月6日被批准逮捕。检查机关指控曹某犯危险驾驶罪,分别于11月21日、11月29日向法院提起公...

  因连续酒驾被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曹某于11月24日被刑拘,12月6日被批准逮捕。检查机关指控曹某犯危险驾驶罪,分别于11月21日、11月2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追加起诉。12月12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道路上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在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后,违法取保候审规定再次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曹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曹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悔过:

  再也不喝了 家里的酒全部送人

  办案民警透露,曹某是一名菜农,每天早上五六点钟到地里收菜,骑摩托车把菜运到乐山中心城区销售,乐青路是他往返的必经之路,3次都是回家途中被查获。每天中午吃饭时,他都要喝二两酒,有时在卖菜期间,也会忍不住要喝点酒。

  “每天都要喝一点,一顿不喝的话,就感觉心里不舒服。”曹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曾表示,这么多年来他都有这样的饮酒习惯,“而且就算喝了酒骑车,也从来没出过事。”在前两次酒驾被查获后,曹某都曾向民警表示,知道酒后不能开车,违法而且很危险,以后再也不喝了。

  “每次决心都很大,但后来还是照喝。”办案民警说,所以才会第三次被查获。12月12日的庭审现场,曹某当庭表示:“再也不喝酒了,家里的酒都送人!”办案民警表示,希望这次他能说话算话,前两次没有被刑拘,这次被判处拘役6个月,应该会给他很大触动。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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