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成都出台中小学生"减负"20条 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作业(2)

发布时间:2018-01-06 12:1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出台中小学生"减负"20条 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作业(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对于学生的学习时间,《指导意见》要求,小学、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小学不得早于8:30、初中不得早于8:00安排统...

  对于学生的学习时间,《指导意见》要求,小学、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小学不得早于8:30、初中不得早于8:00安排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占用学生自习及午休时间。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考试评价

  禁止通过家长群公布成绩名次

  在考试评价方面,禁止对小学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及六年级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县级统一考试及学业质量监测(小学毕业考试除外)。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区域内学校期末文化课考试题建立大数据分析、评估制度,把试题难度控制在国家课程标准内。

  同时,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严格控制考试成绩、学业质量监测结果、升学等因素在考核评价学校及教师中所占比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中考升学指标,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

  禁止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测)试成绩和名次。禁止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列名次。

  移动终端

  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电子设备

  《指导意见》还首次对学生移动终端的使用情况作出了规定。要求学校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电子设备或需付费的软件,用于上课、作业等教育教学活动,并指导学生合理控制使用移动终端的时间,原则上一次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一天累计使用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生不超过10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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