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出新规

发布时间:2018-01-12 16:3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出新规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是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民生承诺。 经过各地艰苦努力,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

  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是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民生承诺。

  经过各地艰苦努力,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覆盖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符合规定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实现直接结算,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进展。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起来看"干货"有哪些--

  加快扩大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在前期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纳入的基础上,加快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2018年2月底前,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省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异地就医需求人员多的乡镇的医疗机构接入。

  切实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

  各地要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切实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人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备案。

  修订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以下简称120号文件)附件1“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新备案表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栏,增加“温馨提示”内容。

  规范了备案有效期限。

  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备案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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