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一房一票 不能跨区选房(2)

发布时间:2018-04-18 10:0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一房一票 不能跨区选房(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该负责人表示,原则上无法享受该政策。但若经核实,安置补偿协议生效时间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而发放货币化安置费用时间在2016年10月1日之后的,仍可...

该负责人表示,原则上无法享受该政策。但若经核实,安置补偿协议生效时间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而发放货币化安置费用时间在2016年10月1日之后的,仍可享受该政策。如果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已经部分或全额发放了货币化安置费用,则不能享受该政策。

享受购房政策

只能在被改造房屋所处区域内

《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中明确提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与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不同的是,判断棚改住户能否在某个区域享受棚改优先购房政策,是看被搬迁改造房屋所处的区域位置,与其户籍等其他因素无关。

此外,该《指引》中还规定了棚改住户享受优先购房要根据“拆一购一”的原则。

该负责人介绍,这一原则包含了三方面内容。

首先,一套房一个指标。不管被搬迁改造的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有,该房屋对应的享受棚改优先购房政策的指标只有一个;

第二,一套房一次机会。不管是限购区域还是非限购区域,只要棚改住户的摇号排序号在任何一个批次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房源总量以内,就视为已经享受了棚改优先购房政策,不能再重复享受;

第三,一套房一张“房票”。棚改住户只能获得一张《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非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即通常所称的“房票”,核验购房资格时需将原件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就是说,棚改住户不能凭借一张“房票”同时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申请享受棚改优先购房政策。

中签后放弃资格

以后不再享受优先购房政策

如果棚改住户的摇号排序号在本批次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房源总量以内,但放弃了购房资格,能不能申请退还《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非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呢?

答案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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