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开展合作,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供销合作等多种途径,推进基地共建、品牌共创、利益共享。鼓励支持农民参与供销合作社经营性服务业务,建立健全分配制度,规范供销合作社和农民利益分配关系,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积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开展合作,切实增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能力。开展村社共建,支持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结对共建组织、共兴产业、共创项目、共享平台。
健全合作服务机制。开展代理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涉农加工和销售企业、小微企业和家庭农场等提供统一的财务代账服务和管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等开展指导性管理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工商、税务和各类涉农政策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开展信用服务。在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不对外吸存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在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涉农实体之间的资金互助。开展生产服务。提供价格、供求、农业技术、农业政策、统防统治、土地托管、专家咨询等生产性服务。开展流通服务。定期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帮助农民了解市场行情。宣传、展示、推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特色农产品,不断提升区域农产品品牌形象。坚持定点收购与上门收购相结合,切实为农民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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