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用 助力企业减负实现稳产满产(2)

发布时间:2020-03-31 17:4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用 助力企业减负实现稳产满产(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3月31日前,参保单位可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无需提供资料(未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单位账户的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未选择退费的,...

3月31日前,参保单位可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无需提供资料(未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单位账户的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未选择退费的,4月1日起社保经办机构将对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进行冲抵。

三、参保单位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

(一)适用范围

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暂不能在缴费期内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和经营主体。

(二)延缴期限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三)办理流程

1.缴费方式为非银行代扣的参保单位,无需申报;

2.缴费方式为银行代扣的参保单位,应每月通过网上经办系统(路径:缴费管理→缴费单管理→缴费单据生成打印或撤销)、社保服务大厅或基层网点将医疗保险费代扣单据撤销;

3.全市2020年3月份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时间调整为3月20日,2020年4月至6月的银行代扣时间统一为每月10日。

(四)相关事项

1.参保单位延期缴费期间如需办理个别职工停保、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以及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事项,通过网上经办系统(路径:缴费管理一按人员单独缴费一按人员单独缴费)自主申报单独缴费,或提供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及其指定的基层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2.参保单位2020年1月至6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延期至2020年7月底前缴纳。

3.疫情期间及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参保单位申报补缴2019年度医疗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之后申请补缴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一)适用范围

受疫情影响,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和经营主体。

(二)缓缴期限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三)缓缴条件

1.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累计3个月停产半停产或累计3个月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

2.疫情期间未裁减人员或减员规模不超过10%,且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3.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

(四)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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