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用 助力企业减负实现稳产满产(3)

发布时间:2020-03-31 17:4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用 助力企业减负实现稳产满产(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31])规定,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31])规定,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他三项社会保险一起,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保险缓缴,提供一套申请资料。

(五)办理流程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31])规定,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他三项社会保险一起,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保险缓缴,办理流程相同。

(六)相关事项

1.参保单位缓缴期间如需办理个别职工停保、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通过网上经办系统自主申报单独缴费,或提供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及其指定的基层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2.参保单位缓缴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权益记录、医疗保险(生育)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3.缓缴执行前,应缴清缓缴期限之前的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最迟在2020年12月底缴纳2020年7至12月的医疗保险费;

4.社保经办机构应将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资料存档备查,并将缓缴单位信息按月报市社保局和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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