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新闻:彭州市三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通过成都市验收(2)

发布时间:2017-06-10 17:0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彭州市三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通过成都市验收(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为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

为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经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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