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新闻:【彭州】无证美容院开在家中 打完针脸痛发红发烫

发布时间:2017-12-25 12:5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彭州】无证美容院开在家中 打完针脸痛发红发烫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互联网,美容,维权,查处,无证经营,本地资讯-本地资讯栏目首页...

美容床摆在家里,利用微信微博拉客,互联网的发达催生了不少这样的“家庭美容院”。最近,成都彭州发生了一起纠纷,消费者在一家“家庭美容院”美容后,面部红肿疼痛。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家庭美容”可能主体资格不合法,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今年11月27日,王女士向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彭所投诉,称自己通过朋友转发的一条微信,认识了一个微信名为“韩式皮肤管理·微整形”的刘某。通过微信沟通得知,刘某从事“家庭美容”,地址位于天彭镇回龙西路刘某父亲的家中。经沟通,双方商议分3个疗程服务,每次服务费1500元。11月20日,王女士通过微信一次性预付4500元,并于当天下午14时左右接受了刘某操作的第一个疗程(微整形)服务,使用了“三文鱼(婴儿针)”和“丽珠兰(水光针)”。

王女士说,刘某在操作前并未告知有无副作用,美容完成两小时后,她全脸疼痛、发红、发烫。刘某称24小时内就能恢复正常。按照刘某的要求,王女士又使用了两盒修复面膜,直到11月27日,情况仍无好转。王女士要求退还剩下的费用,刘某不仅不退款,还把王女士的微信和电话均拉入黑名单。

接到投诉后,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彭所立即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赶赴刘某从事“家庭美容”的地址。经过长达1个小时的劝说,刘某父亲仍不开门。在天彭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刘某的父亲才打开房门。经现场检查,工作人员发现有一张美容床、一台美容器械和少量美容药品及化妆品,刘某涉嫌无证无照从事美容服务。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某立即退还剩下两个疗程的费用3000元,支付王女士后期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500元,并向王女士赔礼道歉。

对于刘某无证无照从事美容服务的违法行为,已上报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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