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新闻:话说民法典 | 这条路走了66年 民法典编纂的历史沿革(2)

发布时间:2020-05-28 18:0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话说民法典 | 这条路走了66年 民法典编纂的历史沿革(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2003年以来,又先后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由民法通则与作为民事单行法的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共同构成我国现行的民法体系。这些民法规范虽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日益活跃的民事活动对民事法律规范的更高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编纂民法典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定。2015年3月,民法典编纂正式启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五家单位共同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表示,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民法典的呼声比较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正当其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通过编纂民法典,健全民事法律秩序,就是要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要构建民事领域的治理规则,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实现法治,即全面依法治国。现代法治的核心在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利”,保障私利的任务就是由民法典来完成。随着民法典作用的充分发挥,其将成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制度基础。

民法典编纂“两步走”蹄疾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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