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3月网评精选之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04 18:0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3月网评精选之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反腐败工作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

摘要: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的反腐败重要思想。

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审议并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并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中正式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详细列出了监察委员会的地位、组织结构、权力等。会后,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正式产生,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形成新的国家反腐败工作体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现代社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样也是反腐倡廉的基本方式,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打击犯罪,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的反腐败重要思想。

观念和思维是行动的“总开关”,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先决条件。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学法、宣传新宪法、监察法等法规,要学通学透,全面掌握其内涵实质,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坚定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形成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对违反法纪的苗头性及时提醒、制止,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腐败分子、“双面人”要不讲情面,绝不容忍!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深入推进预防和反腐败工作,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驰而不息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实现反腐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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