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3月网评精选之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反腐败工作(2)

发布时间:2018-04-04 18:0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3月网评精选之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反腐败工作(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科学立法是法治反腐的前提,良法之治是法治反腐的高级状态。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科学立法是法治反腐的前提,良法之治是法治反腐的高级状态。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修正案中的“一字之改”,修正案将宪法序言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从“制”到“治”,我认为“制”与立法本身关联较多,偏重于法律的制定,而“治”是动态的,还包括法律实施,讲“法治”比讲“法制”更全面。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作出这样的修改,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国家监察法的确立,对纪检监察工作又有了新要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全面梳理现行反腐败法制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反腐败工作,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法纪落地、刚性运行。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各类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二是要维护好政治生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要拓展反腐败力量,协调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到反腐工作中来,形成强大的合力,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3月网评精选之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反腐败工作(2)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