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4-28 19:1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公告(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五、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省农业普查机构统一制作的普查证件执行普查登记工作。所有普查对象都应依法接受普查登记,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五、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省农业普查机构统一制作的普查证件执行普查登记工作。所有普查对象都应依法接受普查登记,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将依法追究、严肃处理。

 

  六、农业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农业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对在农业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应履行保密义务。

 

  七、我市各级农业普查机构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的咨询以及对农业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咨询电话:028-61888392,举报电话:028-61888370。

 

  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

 

 

 

来源:新青白江报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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