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与保护对策研究(3)

发布时间:2019-01-26 22:4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与保护对策研究(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要主动落实监护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要主动落实监护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时须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健康安全成长和受教育等基本权利。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切实履行农村留守儿童情况排查、救助保护等职责,加强家庭监护法治宣传和监督指导,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及时协调落实有关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具体工作。

 

  (三)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区民政局要发挥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摸底排查、督促检查、评估考核,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做好发现报告、定期走访、重点核查、监护监督、关爱救助、临时监护照料等工作。区教育局及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联控联保机制和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定期排查制度;指导加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协助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完善教职工值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等制度,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帮助留守儿童提高防范侵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教育局要将学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区公安分局要配合开展摸底排查,落实救助保护机制,督促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随父母进城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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