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 主题: 罚款236700元,青白江区查处一起不合格电饭煲虚假宣传案(3)

发布时间:2019-04-29 10:2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主题: 罚款236700元,青白江区查处一起不合格电饭煲虚假宣传案(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8年8月17日,本局依法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田本健”牌养生按摩床垫、“美丛菱”牌FB50-E型多功能电饭煲抽样检...

2018年8月17日,本局依法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田本健”牌养生按摩床垫、“美丛菱”牌FB50-E型多功能电饭煲抽样检验,结论为“田本健”牌养生按摩床垫无额定电压、电源性质、额定频率、器具型号规格、柔性部件的相关标志,被判为标志和说明不合格;“美丛菱”牌FB50-E型多功能电饭煲无器具型号规格、与内部布线接触的金属外壳未接地,被判为不合格。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以每床1200元的价格销售“田本健”牌养生按摩床垫,货值金额124800元。以每台680元的价格销售“美丛菱”牌FB50-E型多功能电饭煲,货值金额68000元。上述两种产品均未售出。

三、案件分析

当事人通过免费向安置小区、街道中老年消费者发放有虚构的四川益柏杨商贸有限公司名义邀请函的形式进行会销召集,指定中老年消费者在早上7点到提前预定的农家乐场地集中,现场召集中老年消费者300余人,在会销宣传中通过免费向消费者赠送鸡蛋、面条的方式进行诱导,围绕养生保健、预防治疗糖尿病进行产品宣传,这是典型的会销模式。在会销宣传中,故意不使用当事人核准注册的成都麦凡田贸易有限公司的名称进行宣传,而使用“四川益柏杨商贸有限公司”这一企业的名义进行召集,该企业名称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信系统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均不能查询到,在宣传现场,当事人为扩大影响,故意夸大产品宣传的规格和效果,以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在宣传时,故意虚构四川益柏杨商贸有限公司这一公司名称,虚假宣称活动由四川益柏杨商贸有限公司等20余家公司共同组织开展,宣传中,对“田本健”牌养生按摩床垫进行宣传时,在不能提供印证资料的情况下,对“田本健”养生按摩床垫进行虚假宣传,宣传该养生按摩床垫“本产品内为36味藏传中药秘方配制可有效达到护肝保肾强身健体之功效”,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所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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